各学院、各项目负责人:
2019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项目结项工作拟定于2019年4月中旬(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)在徐州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结项对象
项目立项时间为2016年、2017年的,必须参加本次结项,参照(附表1);不参加本次答辩或未按协议书完成约定结项条件的,原则上按退出处理(不允许项目主持人变更)。
二、材料申报
1.填写并提交《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项目验收证书》(附表2)电子稿,并提供纸质稿一份,电子稿发至邮箱594112668@qq.com,命名格式为:“项目编号+主持人姓名”。
2.约定发表论文的,需核验期刊原件并提交期刊复印件一份。
3.约定申报知识产权的,需提交相关登记机构登记证书或受理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4.约定注册公司或成立实体店的,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材料原件、复印件。
5.约定提交实物的,需提交实物并附说明书。
请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协议书约定的结项条件准备相应结项材料,并将材料于2019年4月8日17:00前报至徐州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创业实践科(敬业楼205室),复印件将留存,原件答辩结束后可领回。
三、其它注意事项
项目结项采用答辩形式(根据申报结项项目数,分组答辩,答辩时间另行通知),项目负责人PPT汇报(汇报时长3—5分钟),并接受专家询问。项目答辩通过后将及时发放基金尾款。项目未通过的,继续运行,转入下次答辩。
请各项目负责人加入19上半年基金项目结项QQ群:“616054958”,以便沟通,并按照以上要求做好结项准备工作,请各学院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项目的老师做好学生的通知工作。
联系人:赵辉赵保同联系电话:83689617(6617)
徐州创新创业教育学院
2019年3月22日
附件1.xls
附件2.doc